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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副产品(废旧)物资招标函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拟对副产品(废旧)物资进行竞价销售,欢迎各位具有相关资格、信誉良好的客户,前来参与竞价。

一 、议标文件发放:以此邀请函为准,不再另行发放议标文件。

二、标的内容及报价:

1、投标公司(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公司地址:

2、标的内容:(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吨)

投标报价(元/吨)

合同物执行期限

1

残极统货

约850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

备注:标的物执行数量以自开标之日起库存数量和合同执行期限止期间产生的数量总和的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3、招标要求:

1)、为保证投标的严肃性,投标方需缴纳XX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竞标报价一律以XX元为单位,且只有报价高于公司本批次标底价格(不公开)才为有效竞标报价;在所有报价均低于公司标底价格或有效报价、非有效报价小于三家时,公司启动二次议价程序。竞标后,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全额退还。

2)、中标后要求: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待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全额退还。

3)、合同执行要求:先款后货;付款方式为人民币银行转账支付;标的物由中标公司自提,运费由中标公司承担。

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扰乱招投标秩序。

(5)按双方约定订单数量执行,买方需及时提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提货,不得造成卖方现场过量堆积。提货时间以卖方通知为准。

(6)如买方不能及时提货和少提货造成卖方现场过量堆积的,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卖方。

三、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函投递及接收方式:

1、接收时间:2022年4月21日(始)--2022年4月25日(止)。

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

3、投递方式:密封快递给下列收件人,要求快递件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后加盖投标公司公章(需盖骑缝章)。

收件人:何小勇       电话:199XXXX5237   邮政编码:628000

收件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经济开发区-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启明星铝厂厂内)

五、投标保证金:竞买人须于2022年4月25日17点前通过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具体以到达我公司银行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227290104000885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利州支行

 

密     封     条     密     封    条   

残    极    投    标(投标公司名称)